(一)建立后备干部队伍的目标
人民法院选拔年轻后备干部,要有利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和整体素质的进一步优化,结合法院实际,确立以下的具体目标:
1、全市法院三级领导班子结构调整目标
(1)高院、两个中院院级领导班子结构调整目标:
在2003年以前,高院、两个中院院级领导班子要逐步形成由55岁左右、45岁左右和40岁左右干部组成的梯次结构;40岁左右的干部应有1名;一般应配备1名女干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5%。
(2)区县法院院级领导班子结构调整目标:
在2003年以前,区县法院要逐步形成由50岁左右、45岁左右和40岁左右干部组成的梯次结构; 40岁以下的干部应有1名;一般应配备1名女干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5%。
2、后备干部队伍结构调整目标
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人数,要按照正职1︰2,副职1︰1的比例配备。其中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文化程度应在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的要占50%左右;专业要合理。
(二)培养选拔年轻后备干部的标准和条件
选用什么样的人和怎样选人用人,对确保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四化”方针培养选拔年轻后备干部。选拔后备干部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好。要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坚持“三个代表”的要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2、业务水平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领导、管理知识,知识面较宽;善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组织领导能力强。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够与同志团结共事;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有与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决策能力、统揽全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知人善任能力和处理突发复杂事件的应变能力。
4、政绩突出。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既重视当前,又考虑长远,勤奋工作,注重实效,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不虚报浮夸,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5、群众公认。能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个别谈话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意测评中得到多数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