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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三、加大涉农乱收费查处力度。各级物价检查机关要把查处涉农乱收费作为当前检查工作的重点,按照“清理、规范、检查”并举的原则,做到清理规范一项涉农收费,跟踪检查落实一项,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到位。要下大力抓好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的落实工作。凡按规定应取消而又继续收费的、应降标而不降标的,一律从严查处,确保政令畅通。要认真对待农民群众的举报、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回复工作。各级物价部门都要指定科(股)室、确定专人受理农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做到执法受理、及时反馈,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保护其投诉、举报的积极性。各级物价部门查处涉农价格(收费)案件,应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配合,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处罚办法》的规定处理,不仅不能使乱收费者获得非法收入,而且应相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和行政纪律。
  四、各地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迅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局面报告省局。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0年8月9日 湘发[2000]19号)


各市、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农民承担的乡统筹村提留增长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减负政策日益深入人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但从最近省里组织的专题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当前的减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没有贯彻农民合理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乡统筹村提留突破了1997年的绝对额,有的甚至突破了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5%;一些市、县借早籼稻退出粮食保护价和粮价下跌之机,强行改农业税征实为征代金,通过提高折征代金的比价增加农民的税收负担;有的地方仍在按人头、按田亩下达农业特产税和生猪屠宰税任务,拒不执行据实征收的规定;有的地方政府擅自开口子,向学生收取“口子费”,有的县、乡继续教育费附加“随读代征”和未经批准的教育集资,使农村中小学生学费负担有增无减;有些部门以“为民办实事”、“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为借口,千方百计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摊派,加重农民负担;个别地方违反规定,仍在组织“小分队”、“突击队”,甚至动用警力上门撮谷子、搬家具、抓人铐人,农民反响强烈,接连引发涉农恶性群体性事件。为了切实解决当前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减负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省委、省政府特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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