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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机动车辆清洗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
开展机动车辆清洗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近郊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自今年7月本市开展机动车辆清洗业清理整顿工作以来,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市市政管委的部署,对本区范围内的机动车辆清洗站点进行了全面的治理。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已有120余家车辆清洗站取得了《城市车辆清洗运营证》,目前无照、无证洗车、街头“洗车族”和洗车私接、盗用水源等情况大为减少,洗车使用节约用水设备设施、单独装表计量等节水工作稳步推进,本市洗车秩序已明显好转。为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深管理,自2000年11月20日开始至2000年12月底对本市机动车辆清洗业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现将这一阶段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快车辆清洗站的审批工作。有关审批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具备节水措施并基本符合其他条件的车辆清洗站要尽快核发运营证。
  二、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要研究制定洗车循环水设备设施的工艺、技术标准和安装、使用要求,并尽快推荐一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洗车循环水设备设施的名录向社会公布。
  三、各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要对洗车经营单位和环卫、园林等单位的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尽快确定其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并对洗车经营单位在冬季使用循环水设备设施提出要求。
  四、市城市供水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与各区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和有关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新的水价标准对洗车经营单位进行查表收费。
  五、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无照、无证洗车、街头“洗车族”和洗车私接、盗用水源、洗车浪费用水等行为的处罚;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还要组织两次上的专门执法活动;要特别对那些已经领取审批表,但迟迟不办理审批手续,采取观望态度的洗车站点加强监控。在2000年12月15日前仍不办理审批手续的洗车站点要一律予以取缔。
  市市政管委将组织专项执法活动,并分别于12月初和12月底对各区的管理和执法情况进行两次检查验由。
  六、加强机动车停车场内洗车站点的建设。今后凡新建的50车位以上的机动车停车场,在场地允许和在不影响停车及通行的情况下,都应配套建设洗车站点。各区人民政府对此类洗车站点应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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