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省委党校函授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0]129号 2000年12月12日)
江苏省委党校:
你校《关于调整党校函授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苏委校(2000)第128号)悉。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调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906号)精神,现将你校函授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入学报名考试费标准:大专班学员每人由50元调整为40元,本科班学员每人由30元调整为40元,领导干部班学员每人为40元,在职研究生班学员每人为60元。
二、学费标准:大专班(不分文理科)由每生每学年800元调整为1000元;本科班和领导干部班每人每学年由900元调整为1200元。学员毕业论文导师指导、答辩费用已包括在学费中,不得向学员另行收取。在职研究生班学费(含教材资料费)每人每学年由3000元调整为3400元。取消函授辅导站设站费每生每学年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