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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省委党校函授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省委党校函授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0]129号 2000年12月12日)


江苏省委党校:
  你校《关于调整党校函授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苏委校(2000)第128号)悉。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906号)精神,现将你校函授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入学报名考试费标准:大专班学员每人由50元调整为40元,本科班学员每人由30元调整为40元,领导干部班学员每人为40元,在职研究生班学员每人为60元。
  二、学费标准:大专班(不分文理科)由每生每学年800元调整为1000元;本科班和领导干部班每人每学年由900元调整为1200元。学员毕业论文导师指导、答辩费用已包括在学费中,不得向学员另行收取。在职研究生班学费(含教材资料费)每人每学年由3000元调整为3400元。取消函授辅导站设站费每生每学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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