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小学<数学>、<自然>、<美术>课学具制作材料工本费的批复》(发布日期:2001年7月24日 实施日期:2001年9月1日)废止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小学《自然》、
《劳动》、《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成本费的批复
(湘价服字[2000]第349号 2000年12月20日)
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
你处“关于申请正式核定全省小学《自然》、《劳动》、《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成本费用的报告”收悉。鉴于我省小学《自然》、《劳动》、《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由原从省外购进供应改为由你处组织生产供应,原核定的试行收费标准基本符合我省实际,且为广大学生家长接受的实际。为有利于明年春季起小学开学期间制作材料的组织供应,经研究,同意核定《自然》等三课制作材料费正式标准,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处组织生产供应的小学各年级《自然》课制作材料费按每生每年级3.80元收取;三至六年级的《劳动》和《科技活动》课制作材料费按每生每年级3.10元收取。
二、上述收取标准为供应给学生的最终标准,纳入义务教育小学阶段自主选用的教材制作材料代收费组成部分。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加码收费或强制收费。教育系统内部结算价格,由你处依据本通知规定,考虑流转环节的各项费用自行确定,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