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娱乐服务场所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并随时提醒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
四、饭店非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在非开放区出入口应设置警卫岗或明显标识,防止非住店人员随意进入。警卫人员应加强经常性巡视,确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区:
1、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
张挂《消防疏散图》;
2、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
3、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饭店声明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饭店指定电工安装;
4、客人退房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房间内有无遗留火种、危险物品及其它物品;
5、客房服务员应有明确的责任区,不得擅自离岗,打扫房间时应将清洁车堵住客房门口,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开一间清扫一间,完一间锁一间”,认真登记进出客房时间;
6、应经常对电子磁卡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
7、电子磁卡锁钥匙的配制与管理应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万能钥匙应专人保管、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8、饭店应建立完善有效的会客制度,来访客人应在23点前离开客房;服务人员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况向外人泄露;
9、客人退房离店,应及时收回房间钥匙;发现钥匙丢失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通知安保部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0、发生消防报警后,保卫、客房、工程等部门应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保卫部负责携带灭火器材、逃生面具、对讲机、消防手电、消防电话、等;客房部或前厅部负责开启房门并向客人说明情况;工程部负责对发生火灾时的电气、设备等采取应急措施;
11、客房区应适当配置消防逃生面具;
12、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
12、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可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
13、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二)财务部门:
1、财务室、零散收款点、外币兑换处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和报警装置,存放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数额,前台当日营业款应按时存入保险柜;
2、存放现金、支票、发票、公章应使用保险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