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奖励处罚档案;
(6)重点要害部位档案;
(7)长包房及出租、承包、合资、合作等经营场所的管理档案;
(8)安全检查档案;
(9)安全会议纪要档案;
(10)其他资料档案。
6、安全保卫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对饭店员工进行安全审查,发现有劣迹的有权建议辞退或调离现岗位;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室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的部门和员工按职权范围进行处理;
(3)对进出饭店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及查验证件,对重点可疑人员实行监控,并逐级报告;
(4)对出租场地和施工现场等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按安全协议进行处理,造成或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令其暂停营业或施工;
(5)对宾客违反安全规定给饭店造成的损失,配合饭店有关部门进行索赔。
二、饭店员工及各级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
(一)饭店员工:
1、饭店员工应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既是服务员,又是安全员,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好本区域本岗位的安全设施及工作秩序。善于发现可疑人员及现象,及时通报情况;
2、参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安全培训不得独立上岗;
3、熟悉本岗位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4、各部门各工种的负责人即是安全负责人,应明确自己管辖范围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饭店各级值班人员:
1、饭店总值班室、消防监控室、保安监控中心、前台、电话总机房、变配电室、锅炉房、工程部、安保部等应24小时值班,并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2、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时应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4、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知安保部门。
三、饭店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一)前厅:
1、加强出租车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2、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3、商品柜台应六面牢靠,做到离人必须落锁;客人持支票购物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