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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关于调整469专线公共中小巴票价的复函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469专线公共中小巴票价的复函
(深价函[2001]11号 2001年1月16日)


市深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469空调中小巴专线一票制票价的申请》收悉。鉴于469专线营运车辆已由原普通车更新为空调车,根据我市现行公共中小巴基准运价标准,469专线的营运票价可作相应调整,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469专线(莲塘至福田汽车站,全程25公里)由原分段收费改为一票制收费,新投入营运的空调中小巴一票制价格为每人次3元。以上票价已含公路客运附加及燃料附加费等。空调车不开空调的,应按普通车票价标准收费。
  二、成人及身高1.40米以上的儿童购买全票;1.10米至1.40米的儿童按全票的半价计费;1.10米以下儿童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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