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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关于中共宝安县一大纪念馆门票价格的复函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
关于中共宝安县一大纪念馆门票价格的复函
(深价函[2001]7号 2001年1月13日)
宝安分局:
你局转来宝安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共宝安县一大纪念馆门票定价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的意见,即该纪念馆门票价格为每人次3元;对老人、儿童、残疾人、学生及团体的门票应按规定实行优惠。请通知收费单位从2001年2月1日起执行,并到你局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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