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野生动物园门票价格的复函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野生动物园门票价格的复函
(深价函[2001]9号 2001年1月15日)
深圳市野生动物园:
你园《关于要求调整票价的请示》(深野报字[2000]6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野生动物园门票价格由现行平日80元,节假日9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次90元。
二、
门票价格调整后,《百兽狂欢跨世纪》大型表演及其它表演场馆不得另外收费。
三、
对老人、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团体的门票应予优惠,具体价格由你园自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