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委《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按照市物价局《贯彻落实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安排》,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价格欺诈及不正当价格竞争。加快制定商品和服务标价方式、标价内容的具体规定,完成标价签样式制定及监制工作,做好特色标价签的审批工作。结合明码标价“六个一示范工程”,完成零售市场商品、医疗、旅游景点、教育、邮政电信、农(集)贸市场、摄影、餐饮等八个行业的明码标价的规范工作。3月15日 前完成王府井大街明码标价示范验收。
继续深入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调整充实市“双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修定完善全市“双信”单位工作验收考核办法和工作标准。
六、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各区县要继续开展“四法一规定”的学习培训,结合修改与增补后的价格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原则,规范案件审理委员会的运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按照国家计委的要求,做好参加第五届全国价格违法案件好案卷评比工作的准备和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考核工作。
七、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要加强价格举报中心网络建设;尚未成立价格举报中心的区县,要设专人负责举报工作。建立和完善价格举报的登记、受理、查处、催办、统计、反馈、结案、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举报案件优先查办并规定时限的办法,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八、深入开展“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创建活动,全面做好基础工作。
1、各区县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对一、二批国家计委已命名的物价检查所,年内要开展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坚决摘牌。对尚未命名的区县,要努力创造条件,力争年底前达到规范要求。
2、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新形势下监督检查工作的对象、范围、重点发生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抓住一、两个突出问题组织力量写出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年内各区县、市所各处要根据价格监督检查调研课题计划(另文下发),至少完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市局将在上半年召开“双信”工作、明码标价管理工作研讨会,第三季度召开案件审理工作研讨会,各区县、各处要认真撰写研讨材料,并列入责任制管理考核目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