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阳春光华家园橡树园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1]029号)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春光华家园橡树园”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阳春光华家园橡树园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楼层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楼层垃圾桶大垃圾袋、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对讲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水电热自动远程抄表系统运行维护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日期为服务发生之日起至2001年12月31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