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时、准确地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纳税申报率达100%,纳税申报准确率达98%以上。
3、税款做到月税月清(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经批准延期纳税的除外),年度税款入库率达到100%。
4、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验证、换发税务登记证等税务登记事项。
5、连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年以上。
6、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生偷税、骗税、抗税行为。
7、严格按规定领购、开具、保管、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连续三年以上无虚开、转借、损毁、丢失、涂改、非法出售、非法购买和伪造发票、非法接受伪造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业;发票按期结报率达到100%。
(二)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C级:
1、财务会计核算不够健全,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不够准确的。
2、不能按期向国税机关报送税务资料或财务会计报表的。
3、无正当理由,增值税税负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50%以上;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零申报、负申报者。
4、除法定情形外,纳税申报率在100%以下的。
5、除法定情形外,年度税款入库率在90%以下的。
6、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验证、换发税务登记证等税务登记事项的。
7、年内经国税机关确认,有偷税、骗税、抗税行为的。
8、在发票领购、开具、保管、缴销、接受等方面发生过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章行为的。
为了加强管理,将临时一般纳税人和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纳入C级一般纳税人管理。
(三)对未纳入A级、C级管理的一般纳税人,评定为B级。
第七条 对评定为不同纳税信誉等级的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税款预储等方面采取不同的税收管理方法。
(一)A级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办法:
1、纳税申报。纳税人每月在办理“两税”申报时只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实施金税工程需要报送的有关资料和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等。
2、税务稽查。评定为A级一般纳税人的,可以三年稽查一次,但不包括举报案件、协查案件以及省级以上(含)国税机关统一部署的专项稽查。
3、税款预储。可不实行税款预储。
4、优先办理涉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