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公告

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公告


  为维护北京技术市场秩序,加强对技术中介机构的管理,促进北京技术市场健康发展,特公告如下:
  一、根据北京市人大颁布的《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凡从事以技术信息为供需双方居间服务的技术中介机构,应当向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申请从业资格认定,由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并颁发《北京技术中介资格证》。
  二、凡未取得《北京技术中介资格证》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有偿技术中介服务。对有法不依的单位,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将按照《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