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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夜间金库收费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夜间金库收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服[2001]77号 2001年3月9日)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
你分行《关于夜间金库收费标准的请示》(华银宁发(2000)36号)收悉。你分行在所属24小时自动服务区内配置了夜间金库设备,用于对公单位正常营业时间以外缴现寄存服务。经研究,同意你行在客户自愿并与之签订合同的前提下,每个包按50元/月的标准向客户收取租金,租期超过一年以上的允许予以适当优惠;每包的押金为200元,租约到期,退还全部押金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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