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江苏省
“推新人”大赛活动报名评审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1]77号、苏财综[2001]60号 2001年4月27日)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你会《关于确定江苏省“推新人”大赛活动报名评审费标准的函》(苏文联[2001]14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一次性核定“推新人”大赛活动收取报名评审费。青年类比赛项目每人收报名费10元,初赛评审费20元,复赛评审费30元,决赛评审费40元;少儿类比赛项目每人收报名费10元,初赛评审费10元,复赛评审费20元,决赛评审费30元。
二、“推新人”大赛活动报名评审费为一次性核定项目,活动结束,即行取消。
三、报名评审费收入作为预算外资金,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