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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1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2001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京劳社法发[2001]6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1年是实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启动年,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2001年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劳社普法办发(2001)1号),现转发给你们。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要认真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素质培训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实施,要保证劳动保障执法人员一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今年的普法教育考核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二是要结合今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颁布实施,认真学习社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和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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