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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开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㈣由市劳动保障局拟定出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欠缴费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告,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对用人单位办理参统和按时缴费提出明确的时限要求。
  ㈤为配合这次执法大检查搞好前期准备阶段的舆论宣传工作,在即将实施执法大检查的准备阶段,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地进行宣传造势工作,这次开展的执法大检查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10月20日为执法大检查全面组织实施阶段。各区、县执法大检查工作根据市里的统一要求,按照大检查工作的整体分工,围绕着社保扩面、欠费清缴、缴费稽核,从三条战线同时展开执法大检查,并从五个环节上做好工作:在方式上根据掌握和提供的有关情况,对尚未参统单位进行拉网式的逐一检查;在方法上,采取逐个深入用人单位查和集中举办尚未参统单位和欠费单位参加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学习班相结合;另外这次执法检查还要向社会公布查处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举报电话,做好职工举报案件查处工作;与今年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检查工作;与对违反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从实施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舆论曝光相结合,总之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10月21日至31日为大检查工作总结阶段,各区、县要将此次执法大检查工作以书面材料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将对此次执法大检查进行总结表彰。
  五、关于这次执法大检查过程中对有关单位采取的行政处理措施。
  在执法大检查过程中,对尚未参统单位和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从以下几方面采取行政处理措施:
  (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
  (二)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将有关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的行为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情况和相应的管理规定,对有关用人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五)劳动保障部门采取联动措施,对拒不参统和不按期缴费的用人单位,从劳动保障年检、工资联审、办理招用外地务工人员指标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就业证》手续等方面采取联合制约的措施。
  (六)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用人单位违法情况和企业单位的名单。
  六、关于实行责任制,保障执法大检查取得圆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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