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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马王堆汉墓陈列馆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马王堆汉墓陈列馆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服[2001]124号 2001年6月8日)


省博物馆:
  你馆《关于调整马王堆汉墓陈列馆门票价格及收取讲解费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精神,考虑到马王堆汉墓陈列馆包含不少国家级珍贵文物,为发挥价格杆杠保护珍稀资源的作用,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陈列馆门票价格由每人次15元调整为20元。
  二、为更好地宣传历史文化知识,提升湖南形象,并借鉴外省做法,同意马王堆汉墓陈列馆在确保对非营利性团体游客免费讲解的前提下,对自愿要求你馆讲解的散客和营利性组团游客收取讲解费,收费标准为:每团30人以下50元,超过30人80元。
  三、对学生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优惠的游客,门票应按规定优惠;其他收费规定仍按我局湘价费(1997)22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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