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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2001年北京地区电子信息应用贷款项目计划(倍增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2001年北京地区
电子信息应用贷款项目计划(倍增计划)的通知
(2001年8月1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为一体,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要在全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应用程度。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企业生产经营都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为积极做好2001年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请有关单位尽快申报2001年北京地区电子信息应用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项目应是本行业、本地区电子信息技术重点应用项目,能对带动本行业、本地区和本部门的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应是对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为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两个根本转变”服务的项目。
  二、为做好重点项目的管理工作,凡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项目要同期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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