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利用互联网站,拓宽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渠道,开展网上职业介绍。
通过互联网站,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开展网上职业介绍是新形势下劳动力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互联网站的设立,要充分利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的互联出口、带宽和通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在建设中要坚持“统一域名、统一出口”的原则。对于通过互联网以经营方式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申请单独域名。
6、加强市、区(县)网络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专职、专岗的网络管理人员队伍。制定定员、定岗、培训和考核制度,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与信息系统发展相适应的网络管理人员队伍。
(六)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加强市场规则体系建设,促进职介机构的规范服务和有序运作
1、完善职业介绍机构的考核制度
对公共职介机构,要建立以全面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中心,以业绩考核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工作和促进就业作为主要指标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出台《北京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对职介机构和职介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综合、专项考核,并实行工作业绩与资金补助挂钩。
对非公共职介机构,要建立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执法检查为主要手段的宏观纠错管理制度。
2、完善服务质量评估制度
树立全市公共职介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修订《职业介绍机构评估办法》,制定职业介绍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根据服务状况等指标,对职业介绍机构定级,颁发相应标志。通过评估定级,引导市场主体选择服务质量好,信誉高的机构,促使职业介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3、完善年审制度
核心是通过实施年审建立起优胜劣汰的机制。规范职业介绍行为,对违法、违章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不予年检,对未能有效开展业务的机构不予年审。
4、统一信息发布制度
通过制定《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发布规定》,规范职业信息发布的资格、程序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无序信息发布行为。
5、通过颁布业务规程,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行“四统一”、“三公开”,树立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的统一社会形象。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行“四统一”、“三公开”,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业务表格、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和“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项目、公开监督电话”。
(七)完善职介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准入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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