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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严格政事分开,合理划分行政和事业的事权。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宏观管理及总量调控,市职介中心及区(县)职介中心具体负责外地务工人员务工的招用、审批、办证、管理工作。
  2、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逐步理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体制,强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分中心,要将外来人员的就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并入区(县)职业介绍中心。
  3、合理调整市、区两级职介中心的分工,打破传统的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上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区域管理,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北京市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受委托主要负责:
  受委托对区(县)外来职介分中心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建工集团等经市建委批准的使用外埠成建制施工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招用、审批及核发《就业证》的工作;负责全市外来劳动力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管理;负责外埠劳务基地基础建设、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省级间的劳务输出与输入的组织和管理。
  区(县)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服务分中心受委托具体负责:
  编制辖区内各类单位(不含市、中央建筑单位使用外埠成建制施工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计划,经市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批准后,下达到用工单位;辖区内用工单位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审批、招用及核发《就业证》工作;在市外来职介中心组织下,开展省级间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输入的组织工作;负责外地来京人员的求职登记、推荐就业工作。
  (四)在职业介绍机构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调整与发展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由社会力量投资开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专业化经营的职介机构为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我市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发展的布局和规划,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以服务于区域人群就业需要为原则。
  (1)调整现有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功能,使之向专业化方向转化。一是对目前业务开展良好,形成一定规模的职业介绍机构,促使其根据自身优势选择转化专业;二是对未有效开展业务的机构将予以取消。
  (2)发展以特定求职群体为服务对象或者从事某一项特定职业介绍业务的专业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对于目前尚未覆盖的专业如专业会计师,评估师,精算师等高级经贸人员;律师等高级咨询人员;演艺人员等给以重点扶持,鼓励开办以下列人员为对象的专业职介机构:计算机类专业人员;餐饮类专业人员;科教类专业人员;文艺类专业人员;医疗卫生类专业人员;财经类专业人员、家庭服务员等各类专业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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