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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转移土地使用权税收征收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转移土地使用权税收征收政策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1]49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北京星网工业园项目的政策扶持精神,现就有关契税征收政策明确如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建设北京星网工业园项目,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再将土地使用权转移至北京星网工业园有限公司、最后由入园厂商承受土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三个环节中所涉及的契税以及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环节发生的营业税,依法征收并在实际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时一次足额征收。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转移土地使用权税收征收政策的报告


张茅、鸿祥同志:
  遵张茅同志批示,我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请市政府给予北京星网工业园项目政策支持的请示》(京技管字(2001)第309号)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星网工业园建设的基本情况和政策需求
  在市领导同志的关心、支持下,开发区管委会的全资企业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与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中外合作方式,组建北京星网工业园有限公司,建设星网工业园作为诺基亚及其配套产业基地。该工业园于2000年5月奠基,现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已有10多户国际著名企业入园,4户企业年内投产,尤其是诺基亚手机生产项目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据市财政局测算,入园投产企业2001年预计上交增值税11亿多元,剔除部分企业前三个季度已在朝阳交纳税收后,最终体现在开发区的增值税本市地方部分为近1.35亿元。随着今后入园企业的逐步发展,2002年增值税地方部分可能达到5.4亿元,2003年达到近5.8亿元。另外,全部归属地方财政的其他小项税费也将逐步增加,预计今年达8595万元,2002年达1.93亿元,2003年达2.1亿元。因此,综合分析,星网工业园未来几年内将为我市财政作出较大贡献。
  在中外合作中,开发区管委会方面以土地入资,负责征地、拆迁、“九通一平”和建设部分公用配套设施。由于在一期开发中实际建设成本高达650元/平方米,为保证星网工业园招商优惠政策中的土地优惠,开发区管委会按300元/平方米作价,将已完成一级开发的一期土地出让,作为资本金注入开发总公司。开发总公司再以此土地入资星网工业园公司。因此,在努力筹资完成了一期土地开发后,开发区管委会已难于全额承担园区二期3.64亿元的土地开发费用和相关税费。因此,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在开发区管委会和开发总公司自筹1.96亿元资金的同时,请市政府给予1.68亿元资金支持;免征办理土地手续中的契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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