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前建制企业( )户
96年建制企业( )户
97年建制企业( )户
98年建制企业( )户
99年建制企业( )户
2000年建制企业( )户
2001年建制企业( )户
合计
第三项共含建制企业户数:
四、系统内建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状况统计(在每一个细则后的括弧内填此项合计数)
自查要点 自查主要细则
1、依照《
公司法》切实建立规范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运行框架。(1) 成立了股东(大)会,且股东代表到位;( )(2) 成立了董事会,且董事到位;( )(3) 成立了监事会,且监事到位;( )(4) 成立了经营管理班子,且成员到位;( )(5)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机构分立,职责明确,运作规范。( )
2、切实体现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作用,建立并实施了相应的决策议事制度。(6) 制定并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的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 )(7) 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8) 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9) 股东(大)会依法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0) 股东(大)会依法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11) 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重大投资计划;( )(12) 除《
公司法》规定可以临时召开的会议外,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 )(13)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记录员签名;( )
3、规范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和选聘经营者的作用,建立并实施了科学、高效、民主的决策议事制度。(14) 董事会成员达到法定人数,其选举和更换经股东(大)会通过; ( )(15)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6) 董事长和总经理不由一人兼任;( )(17) 30%以上董事不在公司经理层兼职;( )(18) 董事会成员中要有职工代表;( )(19)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20) 董事会中设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 )(21) 董事会设立为决策提供咨询的专业委员会;( )(22)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中设有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外部董事;( )(23)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补选董事;( )(24) 董事会设立了专职董事会秘书;( )(25)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 )(26)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由经理提名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7)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议程及讨论文件送交公司股东;( )(28) 董事会建立了投资决策程序;( )(29) 董事会建立了人事任免程序;( )(30) 董事会建立了财务预决算工作程序;( )(31) 董事会建立了重大事项工作程序;( )(32) 建立了董事会的集体决策和可追溯董事责任的议事制度;( )(33) 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34)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十日前向各董事发出书面通知;( )(35)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包括未亲自出席董事委托的代表)和记录员签名;( )(36) 董事会职责明确,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忠实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