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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印发《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文教勤[2001]17号)


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积极支持学校后勤改革,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特别是逐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各种学生生活用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以保护学校权益和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维护首都学校的稳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加强学生生活用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若干办法,现予以陆续印发。请各校遵照执行,并积极支持和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
  1.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略)
  3.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文具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1:

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以下简称学生床上用品)的采购工作,保护学校权益和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床上用品供应厂商提高学生床上用品生产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公寓系指学生宿舍及其它专供学生集中住宿的居所。
  本办法所称学生床上用品系指由学生公寓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统一发放的各类床上用纤维制品。
  第三条 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所属的外地分校、各集中管理学生公寓的单位和团体,均须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以下简称北京纤检所)在北京市教委的支持和配合下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床上用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有条件时将派人参加学校学生床上用品的招标、竞标等工作,并对上述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条 学校各级领导和负责学生床上用品采购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应当建立相应的质量把关检验制度,采取措施积极配合质量检验制度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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