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县地矿主管部门:
根据全国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现将《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和正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整治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依法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活动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努力把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完成好,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水平,为促进首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区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请于2001年10月15日前报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主要任务要求,结合首都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实际,制定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截止今年6月,全市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584个,其中煤矿342个,非煤矿山1242个。经过第六阶段大气污染治理,216个砂石企业正在逐步关停之中,一些区县的部分小采矿点在区县政府专项治理中,也在陆续关闭。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经多次整顿,在实现全面好转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巩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绝不会一劳永逸,不能有半点懈怠。当前除煤矿停产整顿仍待验收外,已完成换证工作的非煤矿山仍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在一些区县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乱采滥挖、浪费资源、影响景观、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的举报电话、信件有上升的趋势;有些违反《
矿产资源法》的案件尚未得到依法查处;由于利益驱动,认识偏差和有些领导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一些地方在专项治理整顿和关问砂石开采企业后引起的纠纷和反弹仍时有发生;全市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亟待加强。全国矿业方面出现的混乱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本市矿山企业今年发生的几起事故,已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区县地矿主管部门要透过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是否还存在新的隐患,要对照已发生问题的地方,认真检查本地区是否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下定决心、积极主动地投入工作,确保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目标要求。
二、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