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泰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
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1]24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1号)、《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2号)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安泰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零售药店及大兴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名单
一、北京安泰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二、北京市农工商南口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南口农场职工医院,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三、北京市怀柔县雁栖创伤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县雁栖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四、北京铁路局东华门铁路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铁路局羊坊店铁路医院,地址由东城区东安门大街43号变更为海淀区羊坊店双贝子坟路1号;
五、北京市红十字会塔院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医院;
六、北京博爱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七、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西单门诊部,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变更为中医;
八、北京市怀柔县肛肠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九、北京市怀柔县精神康复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