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2001年我市秋粮(定购粮)收购价格的通知
(京价(商)字[2002]034号 2002年1月28日)
市粮食局、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3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今年秋粮(定购粮)收购工作顺利完成,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01年秋粮(定购粮)收购价格通知如下:
一、秋粮(定购粮)收购价格以中等质量标准黄玉米为定价标准品,每500克中等质量黄玉米收购价格0.49元,相邻等级差价每500克0.02元,品质差价按原规定不变。
二、本市各粮食购销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严格按等级标准收购,不准以任何形式压级压价或变相降价收购。粮食收购站(点)须张榜公布各品种、等级粮食收购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