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设立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基金的决定
(深注协理字[2002]5号 2002年2月6日)
为了真正把协会办成会员之家,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关爱会员队伍中的弱势群体,扶助会员的发展,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25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基金。
一、设立会员基金的目的
1.对经济困难的会员予以免息性援助或无偿性资助;
2.对具有培养潜力的、需要深造的会员予以免息性援助或无偿性资助;
3.对遇有突发事件的会员予以慰问;
4.对其他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会员予以经济资助等.
二、会员基金的来源
1.每年从协会会费收支结余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