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推进特许经营。在完善直营连锁的基础上,鼓励特色突出、具有知名品牌的连锁企业、老字号企业,运用商品、商号、配送、经营管理等优势,发展特许经营和专业连锁,整合社会资源;支持中小门店按照特许经营、自由连锁等方式,与大型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合资合作,联合联手,提高连锁商业的组织化程度。
(七)扩大连锁经营的行业范围。在零售和餐饮业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医药、电讯、加油站、图书报刊、农资行业和家电、电脑、软件、家具、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销售等新兴行业中,在租赁、服装、汽车配件、维修、洗衣、旅店、家政、旅游、娱乐健身等生活服务业中,积极发展连锁经营。
(八)推动传统商业企业与高科技企业联手。鼓励企业完善时点销售系统(POS)、管理信息系统(MIS),开发和应用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财务核算管理系统,实施企业资源计划(ERP)。
(九)推进大型连锁经营企业信息化。逐步实现单品管理、进价金额核算的管理形式,最大限度发挥计算机管理的优势,应用数据库和数据控制技术,把技术开发、技术应用、技术推广与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结合起来,努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实现从传统的农业化商业向工业化商业的转变,进而向信息化商业过渡,建设面向全社会的虚拟商店和必需的物流配送系统,提供完善的电子商务环境,使电子商务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主要措施
(一)为加快连锁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研究制定完善连锁经营的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业态规范,调查分析制约连锁商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进一步简化开店手续,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
(二)支持连锁企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协调有关部门,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重点连锁企业,在店铺所在地利益分配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实行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制度;对发展快的连锁企业,在经营、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企业信息技术、物流配送中心和店铺开发建设等方面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三)推进连锁企业的联合重组和资源整合。按照北京市建立“六大商业板块”、在市场竞争中形成18家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构想,连锁企业特别是连锁超市企业,要以优势企业为依托,采取联合重组、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实行强强联合、以强带弱、加快资源整合,催生连锁商业的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