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发展
连锁经营意见(2002-2005年)的通知
(京商发(改)[2002]12号)
市属商业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商委(经贸委):
为促进北京市连锁商业持续健康、快速有序地发展,现将《北京市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2002-2005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2002-2005年)
为进一步适应发展现代流通业的要求,提高连锁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加快连锁企业的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增强连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满足市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北京市“十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特制定《北京市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
本意见主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和生活服务业,其他适于连锁经营的行业可参照执行。
一、发展原则
(一)人本化原则。以生活方便快捷、商品质优价廉为宗旨,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购物消费和生活服务需要,促进初级市场的调整升级,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二)规模化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倡导、支持采取联合重组、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实施资源整合,提高组织化程度和规模效益。
(三)现代化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现代经营理念指导下,运用现代流通技术和信息技术,提高连锁经营的科技含量和规范化程度,推进管理体制、经营方式、服务方式、组织形式、管理理念、人员素质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质量标准的现代化。
(四)多元化原则。以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业态为主向多业态扩展;以商业为主向生活服务业拓展;以商业街区为主向社区、郊区村镇发展;以独资经营为主向股权多元化转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经营服务领域。
(五)社会化原则。支持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协作,大力发展特许经营、自由连锁、第三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及社会中介组织,提高流通产业的社会化程度。
二、发展目标
到2005年基本形成经营布局合理、网络健全完善、业态结构优化、方便居民生活的连锁商业服务体系,并初步确立连锁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商业连锁经营的组织化、集中化程度和企业运行质量有较大提高。具体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