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2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2年湖南省
国家税务局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湘国税发[2002]12号 2002年4月5日)


  《2002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意见》已经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面完成2002年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各项任务。

2002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意见


  2002年我省加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税收工作方针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方针,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2002年全省征管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速信息一体化建设,完善专业化管理体制下的征管工作岗责体系,强化征管质量考核的执法责任追究,全面规范税收征管制度,推进征管工作的专业化管理,提高征管水平水平。各级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国税发[2001]137号)和《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国税发[2001]115号)文件 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加快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步伐,2002年具体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征收管理专业化建设,完善专业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是征管改革的特点,要全面总结我省机构改革以来专业化管理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征管机构设备,理顺征收、管理、稽查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协调和监控,加强上级对基层工作的监管,提高专业化管理的水平。要创造条件,进一步精简税务所和内设机构,已经撤销的税务所不得随意恢复,市局稽查局原则上由市局直接进行人、财、物管理,不单独设置人事、政工、监察、后勤等内设机构。
  二、加快征管岗责任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专业化管理体制下的征管岗责任系。今年各级要把全面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国税机关业务机构职责的意见》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逐级细化省局意见,加强管理,规范基层征管机构及其人员的征管程序的征管行为,在各级岗位职责明确的基础上,规范征管质量考核,严肃征管工作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征管职责落实到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