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式
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2002]155号 2002年4月5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报新式自行车牌证工本费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有关新式自行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函告如下:
一、工本费收费标准:新式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每套5元。其中:新式自行车号牌工本费每个4元、新式自行车行驶证每证1元。
二、持“社会保障金领取证(粮油帮困卡)”的特困人员此次换发新式自行车号牌仍按每套3元收取新式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此次换发工作结束后单独办理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按照新标准执行。
三、你局持本通知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市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方可收费,收费收入纳入市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