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铁道科技专修
学院2002年招生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湘价服[2002]78号 2002年4月23日)
长沙铁道科技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社会办学调定收费项目、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你院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对自愿报名就读你院的学生收取以下费用:
学杂费(含上机费、电教费),理工科预科班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元:文科预科班每生每年不超过2400元:理工专本科每生每年2700元;文科专本科每生每年2600元。
二、住宿费,仍按每生每年600元收取。
三、书籍资料费,按实收取工本费。
四、本批复核定的收费标准仅适用于你院2002年招收的学生,老生仍执行原核定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