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举办第二、三期房地产产权
产籍管理人员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市房地产测绘所:
根据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人事教育司《
关于开展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建人教专[2000]199号)及市局教学计划安排,市局将于5月中、下旬举办第二、三期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我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并达到所从事的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再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建设部统一组织编写的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培训教材,包括《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测绘》、《房地产产籍档案》、《房地产权属法律法规》和《建筑知识》。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县房地局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领取培训教材,由学员先期进行自学,然后由市局集中进行培训,并按照大纲要求组织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三、2002年培训计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