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大学2002年研究生学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费[2002]96号 2002年5月14日)
湖南大学:
你校《关于2002年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2002年研究生收费标准
1、委培。自筹经费生:每生每年博士生11000元;MBA硕士生、EMBA硕士生10000元;其它专业硕士生8000元。
2、工程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