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大学2002年研究生学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大学2002年研究生学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费[2002]96号 2002年5月14日)


湖南大学:
  你校《关于2002年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2002年研究生收费标准
  1、委培。自筹经费生:每生每年博士生11000元;MBA硕士生、EMBA硕士生10000元;其它专业硕士生8000元。
  2、工程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