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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市建筑工人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市建筑工人
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2]1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建筑工人医院等33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怀柔、平谷两县撤县改区后所属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名单



  1、北京市建筑工人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健宫医院,所有制形式变更为股份制,经营性质变更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2、北京市管庄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医院;
  3、北京市第三城市建设工程公司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城建青年沟医院;
  4、北京市怀柔县怀北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安佳医院(北京铁路分局怀柔北铁路医院);
  5、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医院,名称变更为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体育医院,地址由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变更为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4号西门,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6、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乡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医院;
  7、北京电子管厂门诊部,名称变更为北京东电实业开发公司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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