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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宝鼎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宝鼎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2]245号 2002年6月25日)


北京宝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物业管理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有关开发建设文件,宝鼎中心属于综合楼,不适用《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8]第394号)。宝鼎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应由你公司与产权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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