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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函[2002]148号 2002年6月17日)


各业务处室、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10号),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在深圳市的分支机构不属汇总纳税范围,该企业2002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属地征收。因此,企业所得税的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应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该企业所得税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不再按《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所得税预算收入分配比例的通知》(深国税发[2002]96号)第一条第3项执行,改按第三条执行。即:预算级次按中央、市、区三级分成比例缴入国库。预算科目调整为“其他国有非银行金融企业”,科目代码为044509。
  二、该企业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由区(分)局负责在CTAIS 系统中作相应调整。今年1-6月已入库税款的调库工作由计划征收局会计核算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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