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现行的《北京市出租汽车业专用发票》和《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新版发票的适用范围和有奖发票的兑奖办法详见各发票背面的“使用说明”和“兑奖须知”。
二、关于实行有奖发票
(一)实行有奖发票的范围为:《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卷面)、《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
(二)有奖发票的中奖奖金分为:100元、20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等七类。
(三)有奖发票中奖奖金的确定: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后,刮开奖区覆盖层将显示中奖金额或“谢谢您”,凡中奖的可持中奖发票到地方税务机关兑现奖金。
(四)兑奖规定:自中奖发票开票之日起30日内,持未剪开发票联和兑奖联的有奖发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地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所或发票发售窗口兑现奖金。
三、关于推行使用时间
(一)自2002年8月1日起,《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机打卷式发票(有奖)、《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机打卷式发票(无奖)。《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机打发票(有奖)、《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机打发票(无奖)等五种新版发票在朝阳区、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县、平谷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和燕山、开发区、西站等十一个地方税务局或分局所管辖的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自2002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机打卷式发票(有奖)、《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机打卷式发票(无奖)。《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机打发票(有奖)、《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机打发票(无奖)等五种新版发票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海淀区、门头沟区、通州区、昌平区、大兴区、延庆县和涉外分局等十一个地方税务局或分局所管辖的范围内推行使用。
(三)自2002年10月1日起,《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保险业专用发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等五种新版发票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