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珠江骏景中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2]278号 2002年7月18日)
北京珠江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报批珠江骏景园中区保洁费的请示》、《关于申请报批珠江骏景园中区智能化费用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珠江骏景中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垃圾袋及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