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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林权证工本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林权证工本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2002]275号 2002年7月15日)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确定我市林权证工本费收取标准的函》(京林发(林政)[2002]16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林权证工本费和林权勘测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1]1998号),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
市区县林业局对自愿申请林权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放《林权证》的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5元(编码16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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