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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朝阳门内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朝阳门
内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京价(收)字[2002]307号 2002年8月12日)


东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确定朝阳门内危改小区房改带危改回迁住宅楼价格的函》(东政函[2001]4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你区朝阳门内危改项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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