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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京价(医)字[2002]311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京价(医)字[2002]311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京价(医)字[2002]319号 2002年8月20日)


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公布双氯芬酸钠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京价(医)字[2002]311号)中,第四条撤消的价格应为单硝酸异山梨脂缓释胶囊50mg*10粒、50mg*20粒的价格。该品种规格仍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2661号文件公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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