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北京市
开展2002年度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土地评估机构、已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人员:
为提高我市土地估价师队伍的执业素质,促进土地估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0号),现将2002年我市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培训对象和要求
凡在2002年以前已经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
土地估价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五年内累计不得少于100个学时,去年已获得的学时今年继续累计。参加培训的人员请持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教信息中心培训IC卡听课。
参加全部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我局在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制核发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上注明所修学时。凡在规定时限内未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将报国土资源部注销其土地估价师资格,不再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二、2002年度继续教育的培训方式、内容和培训时间、地点
2002年培训时间为12月15日至17日,2002年培训内容是:
时间 内容 主讲人
2002年12月15日上午 目前土地市场管理的改革趋势 谢局长
2002年12月15日上午 土地收购储备及招标、拍卖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史贤英
2002年12月15日下午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02年12月16日上午 讲解北京市基准地价全文 靳薇
2002年12月16日上午 北京市基准地价应用 姜卫国
2002年12月16日下午 北京市基准地价制定过程 国地评估公司
2002年12月17日上午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 刘汉阳、郭亮
2002年12月17日上午 土地出让价格评审制度 土地利用中心
2002年12月17日下午 出让土地后期管理 刘俊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