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行2003年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行2003年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
  按照《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办法》要求,1月5日至3月31日是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时间,现就今年年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1月15日前,养老服务机构向各区县民政局申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年检报告》表。
  二、2月10日前,养老服务机构向各区县民政局提交“年检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接受审核。
  三、3月20日前,各区县民政局将所有接受年检的机构的“年度报告”表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市局福利处。希望各区县能够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总结去年工作经验,严格按照“年检办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李邦华 乔伟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