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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政洋家园7#、8#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政洋家园7#、8#楼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3]31号 2003年1月15日)
北京金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政洋家园7#、8#楼对讲系统收取运行维护费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政洋家园小区7#、8#楼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对讲及可视对讲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年每户4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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