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加利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加利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3]44号 2003年1月14日)


北京北辰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加利大厦物业管理有关项目收费标准继续执行物价局原批复的申请》收悉。我局批复的京价(房)字[2000]350号文件执行日期已到期,鉴于加利大厦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继续按我局京价(房)字[2000]35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一年,执行日期为2002年12月8日至2003年12月9日。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如有变动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