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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丰台区2003年度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
丰台区2003年度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函
(京价(房)字[2003]71号)


丰台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确定丰台区2003年度危旧房改造区域经济适用房价格基准点的函》(丰政函[2002]12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你区2003年度危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函复如下:
  樊家村、木樨园,每建筑平方米3600-3800元;
  大红门,每建筑平方米3500-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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