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深价联字[2003]3号)
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
你校《关于教育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参照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规定,结合你校公办民助的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对部分收费项目进行归并,你校从2003年春季开学起收费标准为:初中普通生每生每学期1800元,初中借读生每生每学期2700元;高中普通生每生每学期2100元,高中借读生每生每学期3600元。以上收费标准均含课本资料费、英语特色教材费、练习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不含校服费。
二、除上述收费项目以外,你校不得另行设置项目强制向学生收取其它费用。
三、你校应认真做好教育收费的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